古往今来,那么多血淋淋的教训,都在告诉大家,死咬住前任不放的,都没有好下场。
金庸笔下那么多女性角色,李莫愁绝对是最特殊的一个。
喜欢李莫愁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地替她洗白,她是受害者,为情所伤才导致性情大变;草菅人命不是她的错,要怪就去怪那个辜负她的臭男人。
李莫愁是奇葩前任的典范,被陆展元辜负,心生怨恨,于是扬言要杀陆展元全家。
事实上,她确实这么做了。若不是半路杀出个枯木大师,陆家连十年安稳日子都没有。李莫愁对陆展元来说,如同狗皮膏药般,贴上了便再也撕不下来。
若李莫愁是个男的,被女友甩了,杀人全家未遂,就跑到社会上滥杀无辜,这已经不是“奇葩”和“渣”的范畴了,这是犯罪,是种病态心理。
你同情李莫愁,无外乎不是将自我带入李莫愁的视角。
想象一下自己被男人抛弃的场景,于是感觉全世界都欠你的,看谁都不顺眼,恨不得出去大杀一通,杀尽天下负心汉,殊不知这种行为给别带来极大不便。
恋爱大过天没有错,错就错在这么多年一直拉踩前任。陆展元的家人有什么错,被李莫愁无辜杀害的甲乙丙丁又有什么错?这种奇葩前任,只能避而远之。
李莫愁的下场,何止是惨,葬身火海,被烧成灰,活了几十年,什么都没剩下。
《神雕侠侣》中,能与李莫愁一较高下的奇葩前任只有公孙止。
他面目英俊,举止潇洒,上唇与颏下留有微髭,还是大企业的高管。
自幼习武、常年吃素、身强体魄、不盘核桃、不弄手串、不抽烟喝酒烫头、没有任何不良嗜好,成熟文艺、家里有矿,连小龙女都抵挡不住魅力,差一点嫁了。
这位看起来慈眉善目的大叔,背地里却是个衣冠楚楚的禽兽。
老婆怀孕时和保姆偷情,东窗事发后为活命亲手杀死了小保姆,然后跪在老婆面前唱征服,唱完还不忘大呼一句:尺姐姐,我错了。
你以为这就完了?不,这只是开始。他爱你时,比春风还温暖;不爱你时,翻脸比翻书还快,几杯酒下肚,再次醒来时,手脚挑断被丢进鳄鱼池中。
公孙止没有纠缠前任,而是直接把事情做绝,一首《凉凉》直接送给你。
管你曾经为我做过多少只叫花鸡,教过我多少次武功,什么夫妻情深,偷偷抛在脑后,“绝情”才能立起高冷人设,才符合绝情谷主的身份。
结果,公孙止打心里厌弃的老婆,生生纠缠他到死,最终两人死而同穴,化作一滩烂泥,紧紧融合在一起,再也分不开。
所以,能体面的分手就体面的分,分开之后千万别纠缠前任,不然可能孕育出一只你最不愿看到的黑天鹅。